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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供卵签授权委托书吗,“人生第一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来源:未知 编辑:admin 时间:2023-04-29

中国授权供卵机构 ,出生证明办理须知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尊敬的新生儿父母:《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缘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真诚希望各位新生儿父母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字。一、起好名字。(1)、父母在给新生儿起名时要仔细考虑,新生儿姓氏应当选用父姓或母姓。取名除了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汉字填写,禁止使用繁体、异体、冷僻字登记姓名。(2)、名字起好后应征求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意见,确保所取名字家庭成员、亲戚、朋友的一致同意,避免引起家庭纠纷。二、按时办证住院期间需提供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新生儿父母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必须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超过1个月做为遗留问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2)、无结婚证者需在3个月内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DNA亲子关系鉴定书,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3个月的做为遗留问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3)、领证人必须是新生儿母亲本人或获得其书面授权委托(必须在医院填写)的人。如领证人是新生儿母亲书面授权委托的人。还须出示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核对授权委托书。三、办证时所需证件(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必须在婴儿出生前),原件及复印件。(2)婴儿出生前父母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需要到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及具备司法鉴定机构的单位办理亲子鉴定。(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4)在我院出生的孕产妇产前必须建立围保手册,已开出《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姓名不得修改。(5)以上证件齐全者办理双亲《出生医学证明》。(6)婴儿出生前出生证明办理,父母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没有通过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的,只能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7)办理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姓只能随母亲。《出生医学证明》不显示父亲信息。(8)领证时间:一般要求出院前后办理出生证明办理,最迟30日内。特殊情况需提交亲子鉴定证明的方可延长至3个月内。新生儿母亲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新生儿父亲签字:

供卵试管托管 ,“人生第一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的“人生第一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需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领。

按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临时身份证不能使用),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士,请提交护照;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首次签发机构提供);

3、《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如非新生儿母亲领取,领证人需要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

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因超出规定时限前来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者,除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出生证明办理,要求办理人签署申领《出生医学证明》个人承诺书。

2、助产机构内出生,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如非新生儿母亲领取,领证人需要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妇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

(4)新生儿父母的逾期情况说明;

(5)个人信息真实承诺;

(6)《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首次签发机构提供)。

如无法提供产妇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等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新生儿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随母姓。除姓氏外,新生儿申报姓名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不得使用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4、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人员,其“身份证号”栏填写“护照”证件号码。若为港澳台居民的出生证明办理,可凭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为新生儿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原则上不得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如需更改姓名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作为曾用名。

6、《出生医学证明》永久有效,务必要终生妥善保管,不能随意涂改,不得私自拆切副页,不得私自塑封!

5.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办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1:30--5:00(春冬季)

下午2:00--5:30(夏秋季)

咨询电话0536-7516008

地点:高新区人民医院三楼西妇幼健康管理科

供卵试管拒签 ,新生儿死了如何处理

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每天都有很多新生儿降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有部分新生儿出生后没多久就离开了这世界。由于这些新生儿父母的生活背景和文化素质的不同,这些家长处理死亡新生儿的方式也不同。那么,新生儿死了如何处理?

现实生活中存在这种现象,有些父母在新生儿死亡后,对其处理的做法很难让人理解,直接遗弃。根据资料显示,随意遗弃死亡新生儿,不仅违背人伦道德,法律上也明令禁止。新生儿死亡后,将其随意遗弃的父母,一般会按照侮辱尸体罪进行处理。

我国在死亡新生儿的遗体处理有以下几个制度:

1、尊重生命,尊重习俗,尊重宗教,提供人文关怀服务。

2、新生儿的遗体,将交由家属来处置。严禁将新生儿遗体按医院医疗废物处理。

患传染病死亡的新生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新生儿死亡后要由医院所在科室出具《死亡证明》,并及时将遗体移送太平间,对尸体进行登记。

4、家属如若授权委托医院处理,应签署《知情同意书》以及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医院应及时通知火葬场对患儿遗体进行火化,相关的费用由死者的家属全权承担。

尽管新生儿已经死亡,但作为一条生命,应该得到尊重,死亡的新生儿不应被随意丢弃,应该按照正规的程序接受正规的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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